時間:2016-09-08 09:19
來源:中國政府網(wǎng)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6〕6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作如下調整:
一、環(huán)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水利部副部長劉寧、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林業(yè)局副局長劉東生、中科院副院長張亞平、銀監(jiān)會副主席曹宇、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文物局局長劉玉珠、湖北省副省長任振鶴、重慶市副市長劉強、國家電網(wǎng)公司董事長舒印彪、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魏山忠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王國生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翟青、陳大衛(wèi)、矯勇、劉士余、張建龍、施爾畏、周慕冰、劉琦、勵小捷、梁惠玲、張鳴、劉振亞、劉雅鳴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8月29日
名詞釋義: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
為了確保三峽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1993年1月,國務院成立了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三峽建委),這是國務院領導三峽工程建設和移民工作的高層次決策機構。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和三峽工程移民開發(fā)局。1996年11月,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監(jiān)察局正式成立。2002年1月,原三峽建委辦公室、移民開發(fā)局和監(jiān)察局合并,重新組建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三峽工程稽察辦公室),為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三峽建委的日常工作。
本次調整后的人員名單如下:
主 任:
張高麗(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
汪 洋(國務院副總理)
聶衛(wèi)國(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徐紹史(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黃奇帆(重慶直轄市市長)
曹廣晶(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委員:
趙英民(環(huán)境保護部副部長)、倪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劉寧(水利部副部長)、潘功勝(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東生(林業(yè)局副局長)、張亞平(中科院副院長)、曹宇(銀監(jiān)會副主席)、李仰哲(能源局副局長)、劉玉珠(文物局局長)、任振鶴(湖北省副省長)、劉強(重慶市副市長)、舒印彪(國家電網(wǎng)公司董事長)、魏山忠(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
編輯:李艷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wǎng)/中國固廢網(wǎng)/中國大氣網(wǎng)“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huán)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huán)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技術的前進方向就是‘三十年河東,三...
2023(第二十一屆)水業(yè)戰(zhàn)略論壇上...
010-88480329